专题导读
本专题由深圳地区擅长办理EPC设工程总承包纠纷法律事务的邓杰律师汇总归集,主要内容为EPC设工程总承包纠纷裁判案例和EPC设工程总承包纠纷法律法规。如您有EPC设工程总承包纠纷法律事务需要处理可联系委托EPC设工程总承包纠纷专业律师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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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人未能举证分包工程合同价,总包管理费和配合费只能另案主张
本院认为,参照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某B公司按分包工程造价的1%支付总包管理费,按分包工程造价的4%为分包单位代扣代付配合费,故某A公司作为总包人有权要求某B公司支付总包管理费和配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