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导读
本专题由深圳地区擅长办理建设工程债权强制执行事务的邓杰律师汇总归集,主要内容为建设工程债权强制执行裁判案例和建设工程债权强制执行法律法规。如您有建设工程债权强制执行法律事务需要委托处理可联系建设工程债权强制执行律师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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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工程款债权转让实现的“以房抵债”可以排除普通金钱债权强制执行吗?
根据法律规定,承包人对发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践中,承包人可与发包人通过“以房抵债”等协议折价的方式实现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该优先受偿权依附于工程款债权,承包人将工程款债权依法转让的,优先受偿权一并转移,受让人可在相应范围内主张优先性。 -
以冲抵工程款的方式购买军工房屋,实系实现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紫杰投资公司对大邑银都公司享有的是普通借贷债权,而建机工程公司作为案涉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对案涉房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建机工程公司工程款债权优先于紫杰投资公司的普通债权得到受偿,案涉房屋系工程款债权的物化载体,本案不适用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 -
建设工程债权可以转让给案外人申请执行吗?
根据申诉人的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和异议、复议程序的审查情况,本案重点审查的问题是,案外人何某基于与本案申请执行人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订立的债权转让合同,申请执行法院变更其为本案申请执行人,执行法院未予支持其变更申请,适用法律是否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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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2〕 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2年2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0日起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于2000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0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9月28日起施行 -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
本通知自2004年3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