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导读
本专题由深圳地区擅长办理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法律事务的邓杰律师汇总归集,主要内容为建设工程质量鉴定经典案例和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法律法规。如您有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法律事务需要处理联系委托建设工程质量鉴定专业律师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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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典型案例(2025年11月3日)
2025年11月3日,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工程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引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强化质量观念,增强底线意识,充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最高人民法院从地方法院审结的案件中遴选出6件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发布。 -
工程鉴定材料未经质证,违反民事诉讼辩论原则
《鉴定意见书》“二、鉴定依据”第5、7、8、9、10项均是鉴定机构据以确定工程价款的基础性材料,原一审法院没有将上述当事人存在争议的鉴定材料进行质证,就将其移送鉴定机构,原二审法院也未进行补充质证,属违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情形,不符合民事诉讼辩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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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10年4月8日发布的《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23号)同时废止。 -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2016年3月2日,部长吴爱英签发司法部令第132号,发布《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