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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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将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出租,合法承租人能否据此对抗强制执行?
原判决根据以上事实,结合“买卖不破租赁”的本意和公平原则,认定恒顺公司已将案涉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转移给了某B,某B的出租行为实质上是向某A让渡其从恒顺公司所取得的房屋占有、使用权,在某B合法拥有案涉房产使用权期间发生的租赁关系,且该租赁关系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不应当因后发生的物权变动、合同解除等事实而否定或影响已合法建立的租赁权,并无不当。 -
行政机关仅与房屋产权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因未保障承租人合法权益构成征收程序违法
根据一、二审查明的事实,雨花区政府、雨花区征收办在征收补偿过程中对涉及到涉案房屋的装饰装修部分遗漏了行政相对人,未充分保障某A的合法权益,征收程序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