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承包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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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发承包人该约定损害建筑工人利益无效
在本案中,若还允许苏州凤凰公司基于意思自治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必然使其整体清偿能力恶化影响正常支付建筑工人工资,从而导致侵犯建筑工人利益。一审法院认定《承诺书》中苏州凤凰公司放弃优先受偿权的相关条款因损害建筑工人利益而无效,并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