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借名购房律师实务专题

专题导读
本专题由深圳地区擅长办理借名购房纠纷法律事务的邓杰律师汇总归集,主要内容为借名购房纠纷裁判案例和借名购房纠纷法律法规。如您有借名购房纠纷法律事务需要处理可联系委托借名购房纠纷专业律师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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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人仍不具购房资格,对其过户请求不予支持
根据目前深圳市政府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规定,云南广播电视台不具备取得涉案房产产权的条件,因此,对于云南广播电视台要求确认其系涉案房产所有权人及要求将涉案房产过户至其名下的... -
虽已全额支付购房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请求确认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不应被支持
依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因案涉房屋并未办理所有权过户登记,当事人虽已全额缴纳购房款,但其仅享有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公司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的请求权,尚不享有该房屋... -
借名买房协议被判有效,法院确认其实际购买人
顶名协议中明确写明了甲方包某A、刘某B是顶名委托人,乙方李某C、孙某D是顶名受托人,丙方李自荣是顶名贷款的保证人,据此能够认定原告包某A、刘某B是涉案房屋的实际购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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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 )
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法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