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导读
本专题由深圳地区擅长办理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法律事务的邓杰律师汇总归集,主要内容为房屋征收补偿纠纷裁判案例和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法律法规。如您有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法律事务需要处理可联系委托房屋征收补偿纠纷专业律师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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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后诉请返还承包土地,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法律保护权益,却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近日,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原告阳某在信访18年后选择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村民小组退还其家庭承包地1 08亩。法院立案审查后认为,原告阳某的撤销... -
违法建筑不应赔偿,但建筑材料应赔偿
被拆除房屋已被案涉处罚决定认定为违法建筑,且郑某未对该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故被拆除房屋不属于合法权益范畴,不应赔偿,但拆除后能够分割、可再次利用的建筑材料仍属于合法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
违法拆除未经法定程序认定为违法的房屋应当按市场价值予以赔偿
推定未经有权机关认定的房屋为合法并按照合法建筑的标准予以赔偿,体现了司法对产权的保护精神和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的惩罚。在确定赔偿标准时不应使权利人获得的行政赔偿低于因依法拆迁所应得到的补偿,即不应低于赔偿时该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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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京国土房管征〔2003〕606号)
本规则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
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42号)
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 -
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
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