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人将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出租,合法承租人能否据此对抗强制执行?
原判决根据以上事实,结合“买卖不破租赁”的本意和公平原则,认定恒顺公司已将案涉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转移给了某B,某B的出租行为实质上是向某A让渡其从恒顺公司所取得的房屋占有、使用权,在某B合法拥有案涉房产使用权期间发生的租赁关系,且该租赁关系不违反法律... -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属,能否对抗法院强制执行?
本案中,案涉房屋登记在曹先生一人名下,永兴某银行依据涉案房屋的物权登记,有理由相信曹先生有权以该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应当认定其善意取得了案涉房屋的抵押权。因此,李女生要求排除对案涉房屋的执行,未得到支持。 -
签订购房合同时尚未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登记,其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本案中,某A于2016年11月18日与某B签订买卖合同购买案涉房屋时,某B尚未取得案涉房屋的房产证。直到一审诉讼时,某B仍未取得案涉房屋的房产证。故某A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就应当预见到某B向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存在障碍。原判决认定系某A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并无... -
公司是否为消费者购房人,享有消费者物权期待权吗?
本案中,武昌城环公司是法人而非自然人,不属于消费者,且购买案涉房屋是作为提供给被拆迁人进行产权调换的备选房源之一,而非用于自己居住,不符合该条规定“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要件。故此种情形下,一审判决认定武昌城环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