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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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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包人明知挂靠关系向被挂靠人被冻结银行账户付款,该款项是否属于被挂靠人可供执行的责任财产范围?

    发包人明知挂靠关系向被挂靠人被冻结银行账户付款,该款项是否属于被挂靠人可供执行的责任财产范围?
    法律虽然禁止借用资质承揽建设工程,但借用资质一方在其施工的建设工程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仍有权获得建设工程价款。故虽然某B借用黄瓦台公司资质承揽工程的行为违法,但不能以此否定其获得工程价款的权利,大山经营部关于挂靠行为违法,工程款请求权不能排除强制执行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
  • 对于发包人,挂靠人是否享有工程价款请求权?

    对于发包人,挂靠人是否享有工程价款请求权?
    一审法院认为挂靠关系不能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而认定某A不是本案适格原告并驳回其起诉,系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予以纠正。
  • 转包和借用资质挂靠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认定?

    转包和借用资质挂靠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认定?
    《项目内部承包协议》系钢建公司和某甲的转包协议,因某甲无施工资质,应为无效。发包人遵义开投公司和承包人钢建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应为有效。一审法院以某甲无施工资质,从而认定该施工合同无效,系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予以纠正。
  • 挂靠关系下实际施工人能否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挂靠关系下实际施工人能否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在挂靠施工中,如果发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知实际施工人为借用他人资质,那么被挂靠方与发包人就建设特定工程实际上缺乏相互设定权利义务的合意,挂靠方与发包人围绕合同订立、履行合同形成了事实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挂靠方有权基于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 挂靠关系下实际施工人的权利分析

    笔者对相关判例进行研究发现,最高人民法院之所以没有形成一刀切的统一裁判规则,是因为各个案件存在不同的特殊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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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设工程律师

邓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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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现(或曾)兼任深圳市某区建筑工务署公职律师、建设工程定标专家、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在建筑工务、政府采购等城建部门工作多年,颇为熟悉房地产(商品房预售纠纷、二手房买卖纠纷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纠纷、工程发承包纠纷、总包分包纠纷、竣工验收纠纷、造价结算纠纷、工程质量纠纷、工期索赔纠纷、工程保修纠纷等)、旧改、城市更新、棚改、征地拆迁、征收补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物业管理和强制执行等领域法律实务,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各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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