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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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不应赔偿,但建筑材料应赔偿
被拆除房屋已被案涉处罚决定认定为违法建筑,且郑某未对该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故被拆除房屋不属于合法权益范畴,不应赔偿,但拆除后能够分割、可再次利用的建筑材料仍属于合法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
最高法关于正确确定强制拆除行政诉讼案件被告及起诉期限的批复(法释 〔2024〕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强制拆除行政诉讼案件被告及起诉期限的批复》已于2024年6月3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2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8月8日起施行。 -
强制拆迁行为被依法确认违法并已经启动行政赔偿程序后,当事人不能重复或者交叉运用救济手段再行寻求行政补偿
在一个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违法并已经启动行政赔偿程序后,当事人不能重复或者交叉运用救济手段,再行寻求行政补偿。 -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房屋实施强拆行为明显违法,当事人阻止强拆行为进行不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面对政府上述可能严重侵犯合法权益的明显违法行为,为维护自身权益,李光跃在2017年9月12日上午,9月12日下午,9月13日上午三次持钢筋或用身体堵住松雅公司施工,该行为事出有因,行为人的行为保持了必要的克制和限度,可予以批评教育并引导其通过法定途径维权,而不应予以行政拘留处罚,依法应予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