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班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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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班组负责人主张的劳务费是否属于农民工工资?
本案中,某乙与某甲施工班组形成劳务关系,某甲系从事劳务的班组负责人,并非班组雇佣的农民工,某甲主张适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成蜀电力公司向其承担支付义务,主体不适格,依据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