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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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超出物业管理法定职责范围,小区业委会不具诉讼主体资格
东湖半岛小区业委会关于乐山城际房开司按照规划设计和竣工图恢复东湖半岛小区前大门主入口原貌、配置非机动车位1163 8个、赔偿未按规划足额配置67个机动车位损失335万元的请求,涉及乐山城际房开司改变规划或规划是否合理的问题,均已超出业主委员会关于物业管理的法定职责范围,无权对上述请求主张权利。因此东湖半岛小区业委会对上述请求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该项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 -
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3月19日修订)
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2019年8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本条例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