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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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房屋实施强拆行为明显违法,当事人阻止强拆行为进行不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面对政府上述可能严重侵犯合法权益的明显违法行为,为维护自身权益,李光跃在2017年9月12日上午,9月12日下午,9月13日上午三次持钢筋或用身体堵住松雅公司施工,该行为事出有因,行为人的行为保持了必要的克制和限度,可予以批评教育并引导其通过法定途径维权,而不应予以行政拘留处罚,依法应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