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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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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公司能否要求业委会支付业主欠缴的物业费?

    物业公司能否要求业委会支付业主欠缴的物业费?
    本案中,经业委会督促,业主交纳的30000元物业费,业委会已转付物业公司。剩余32730 62元,因业主并未向业委会交纳,故物业公司应向欠费业主主张,业委会可以给予帮助,但物业公司要求业委会承担付款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驳回。
  • 因超出物业管理法定职责范围,小区业委会不具诉讼主体资格

    因超出物业管理法定职责范围,小区业委会不具诉讼主体资格
    东湖半岛小区业委会关于乐山城际房开司按照规划设计和竣工图恢复东湖半岛小区前大门主入口原貌、配置非机动车位1163 8个、赔偿未按规划足额配置67个机动车位损失335万元的请求,涉及乐山城际房开司改变规划或规划是否合理的问题,均已超出业主委员会关于物业管理的法定职责范围,无权对上述请求主张权利。因此东湖半岛小区业委会对上述请求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该项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
  •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2019年8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本条例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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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设工程律师

邓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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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现(或曾)兼任深圳市某区建筑工务署公职律师、建设工程定标专家、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在建筑工务、政府采购等城建部门工作多年,颇为熟悉房地产(商品房预售纠纷、二手房买卖纠纷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纠纷、工程发承包纠纷、总包分包纠纷、竣工验收纠纷、造价结算纠纷、工程质量纠纷、工期索赔纠纷、工程保修纠纷等)、旧改、城市更新、棚改、征地拆迁、征收补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物业管理和强制执行等领域法律实务,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各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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