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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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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典型案例(2025年11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典型案例(2025年11月3日)
    2025年11月3日,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工程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引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强化质量观念,增强底线意识,充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最高人民法院从地方法院审结的案件中遴选出6件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发布。
  • 隐蔽工程如存在质量问题,发承包方应如何承担责任?

    隐蔽工程如存在质量问题,发承包方应如何承担责任?
    贵州一建在二审中虽主张其已经通知金滩源公司及监理公司检查,但是并未提供证据证实,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贵州一建对管线不通等质量问题,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金滩源公司作为发包方,没有及时检查管线工程质量,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本院酌定,对管线不通部分修复费用325834元,由贵州一建承担9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金滩源公司293250 60元,剩余部分由金滩源公司自行承担。
  • 鉴定意见中遗漏了隐蔽工程,价款应当在判决中予以补充

    鉴定意见中遗漏了隐蔽工程,价款应当在判决中予以补充
    参照该鉴定报告书的结论,加上许多隐蔽工程的工程量,二审法院认定紫云山林场应支付邓某A总工程款945万元的结论,并无明显不当。故紫云山林场关于二审判决判令其多支付了邓某A工程款144万元的再审主张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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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设工程律师

邓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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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现(或曾)兼任深圳市某区建筑工务署公职律师、建设工程定标专家、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在建筑工务、政府采购等城建部门工作多年,颇为熟悉房地产(商品房预售纠纷、二手房买卖纠纷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纠纷、工程发承包纠纷、总包分包纠纷、竣工验收纠纷、造价结算纠纷、工程质量纠纷、工期索赔纠纷、工程保修纠纷等)、旧改、城市更新、棚改、征地拆迁、征收补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物业管理和强制执行等领域法律实务,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各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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