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审核书
――本标签下共聚合2条信息――
-
甲方未在自己委托的审计单位出具造价审核书盖章是否可以直接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审计单位出具了工程造价审核报告书确定审定金额为217490587 61元,虽被告南京甲某置业有限公司并未在工程结算审核单中加盖公章对审计价格进行确认,但审计单位系被告南京甲某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并非原告单方委托,审计单位在工程造价审核报告书中明确表明建设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均已认可审核结果,该审计价格的确认具有客观公正性。 -
甲方未在自己委托的审计单位出具造价审核书盖章是否可以直接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审计单位出具了工程造价审核报告书确定审定金额为217490587 61元,虽被告南京甲某置业有限公司并未在工程结算审核单中加盖公章对审计价格进行确认,但审计单位系被告南京甲某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并非原告单方委托,审计单位在工程造价审核报告书中明确表明建设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均已认可审核结果,该审计价格的确认具有客观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