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转让协议无效

宅基地转让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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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反悔起诉主张宅基地转让协议无效虽获法院支持,但无权依据合同无效向被告及相关机关主张房屋权利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虽然无效,但是由于无效的法律后果尚未处理,且案涉宅基地的返还及房屋的腾退问题应与补偿问题同时解决为宜,案涉房屋并未实际腾退,应由被告继续占有使用,原告在合同无效法律后果处理之前,无权仅依据合同无效向被告及相关机关主张案涉房屋的权利。
  • 宅基地转让协议无效后,征收补偿利益归谁所有?

    虽然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已经司法程序确认无效,但某A在已将房屋及宅基地转让交付多年并已取得对价的情况下,要求确认中原区政府与某B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并对其进行安置补偿,有违诚信和合理原则,亦不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不予支持。目前,涉案宅基地及房屋因被拆迁已丧失了居住和使用功能,已转化为拆迁利益,如某A对拆迁安置补偿利益分配有异议,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另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