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
――本标签下共聚合13条信息――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深建规〔2025〕4号)
2025年3月2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建规〔2025〕4号通知,要求遵照执行《关于规范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若干意见》。 -
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2022年2月22日修改)
本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1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同时废止。《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与本办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办法。 -
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土地补偿费应如何分配?
土地补偿费的具体分配方案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治范畴,只要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依照法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形成的决议,即为合法的决议,全体村民和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均应执行。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案件若干问题审理指南(2020年11月11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6次全体委员会讨论通过。 -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3〕124号 )
本办法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片区开发建设的意见(泰政发(2012)31号)
安置房为小高层、高层的,电梯及由电梯增加的走廊公摊面积不计入回迁安置面积。 -
对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进行评估,应当如何选择评估时点进行补偿?
房屋作为一种特殊的财物价格波动较大,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房屋损失赔偿时点的确定,应当选择最能弥补当事人损失的时点。在房屋价格增长较快的情况下,以违法行政行为发生时为准,无法弥补当事人的损失。以法院委托评估时为准,更加符合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 -
政府未组织有关部门对无证房屋进行认定,直接不予补偿决定属认定事实不清应撤销
樟树市政府未提交有关部门对文菊花涉案房屋未经登记的建筑面积进行认定、处理的证据,其在征收补偿决定认定文菊花的涉案房屋未批违法建筑面积为602 68平方米,不予补偿,不符合上述规定。 -
对“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的理解
所谓“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是指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判断、准确认定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是否属于违法建筑。 -
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42号)
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