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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集体经营性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示范文本(试点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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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23年2月28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自然资办发〔2023〕9号通知,要求各地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理,引导当事人参照《集体经营性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示范文本(试点试行)订立合同。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督促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并落实好监管责任,做好相关使用说明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关于印发《集体经营性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示范文本(试点试行)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2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

  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示范文本(试点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引导当事人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督促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并落实好监管责任,做好相关使用说明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23年2月28日

  附件  :

  1.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试点试行).doc

  2.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示范文本(试点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