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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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陕政办发〔2025〕13号)
2025年11月1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陕政办发〔2025〕13号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陕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按照国家和本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及政策解读
2023年11月28日,安徽省省长王清宪签发《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
集体土地的征收、安置和补偿为政府的法定义务
《项目协议书》第一条中有关中南控股负责本项目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的拆迁事宜的约定,并不能完全等同于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李沧区政府以此主张,涉案项目地块上的拆迁安置工作已变更为中南控股的协议义务,中南控股应为拆迁义务人,大枣园居委会具体完成拆迁安置等工作是受中南控股委托,依据显不充分。 -
省政府作出的征收土地批复,依法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山西省人民政府在其作出的本案被诉的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中,将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理解为作出的征地批复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并决定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确有不当。一、二审判决也认定涉案征地批复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