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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障碍,法院判决绿本房办理过户登记
本案中,某A诉请某B协助办理房产过户的相关手续,实际上涉及涉案合同能否继续履行的问题,故应予考量涉案合同继续履行是否存在障碍。涉案房产目前仍为非市场商品房,涉案合同继续履行至过户登记于某A名下,涉及到涉案房产可否转为市场商品房的问题。从本案现有证据看... -
宅基地上房屋被拆除尚不足两年,政府作出收回决定适用法律错误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
房产中介未如实报告,不应当要求支付报酬
本案某A、某B双方未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与顺和房产中心未告知房屋的真实情况有关,故依据上述规定,不应收取中介费用。原审按照顺和房产中心同意返还一半中介费予以判决没有法律依据。 -
即便房屋买卖协议被法院确认无效,但也不能否定征收补偿协议亦无效
因某A与某C签订的房屋出售协议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房屋实际已被拆除,故原某C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下的被征收人补偿权益归属问题,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予以确认。某A、某B提起本案诉讼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一、二审裁定驳回起诉,并无不当。 -
购买划拨土地上房屋未经审批,因该瑕疵不具备排除执行条件
本案中,根据查明的事实,案涉土地为禾丰公司以划拨方式取得,三峡医院与禾丰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协议》,购买该土地上的房地产,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但直至三峡医院起诉前,仍未获得政府的审批。因此,三峡医院的申请不具备排除执行的条件。 -
虽已全额支付购房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请求确认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不应被支持
依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因案涉房屋并未办理所有权过户登记,当事人虽已全额缴纳购房款,但其仅享有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公司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的请求权,尚不享有该房屋所有权,故一审法院未予支持当事人确认对案涉房产享有所有权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妥。 -
出卖方毁约中止赎楼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一审判退还定金二十万支付违约金三十六万
由于涉案合同已合法解除,定金应当返还。被告无正当理由通知××中止赎楼,导致涉案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