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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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包单位拖欠工资 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

    长沙市人社局在调查中发现,该项目的总承包公司为湖南某科贸公司,该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对劳务分包公司的用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不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不能提供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相关凭证。市人社局依法责令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该项目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月26日,湖南某科贸公司清偿了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
  • 针对不按图施工的违法行为,是处罚总承包还是分包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本案上诉人系涉案工程总承包单位,且无证据证明安徽宝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变更原设计图纸,因此,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处罚对象错误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 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并约定总包承担管理义务,分包部分工程工期逾期违约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原审判决基于罗蒙公司与甲指分包单位存在纠纷、罗蒙公司未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以及更换分包单位且更换分包单位的竣工资料直至2018年9月10日才移交中建二局等情形,认定《承诺书》项下工程未按时完工并非中建二局原因所致,中建二局不应承担罗蒙公司所主张的工期逾期违约责任,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