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放弃房产逃避债务后果
编者按:
针对利用离婚协议分割财产来逃避债务的行为,法律已布下天罗地网。本案典型意义在于,倪某试图通过“假离婚、真逃债”的方式,在离婚协议中放弃房产所有权以规避执行。这种手段不仅无法达到目的,反而成为认定其主观恶意的关键证据。司法机关明确指出,此类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拒执行为,申请执行人可提起刑事自诉。任何试图通过婚姻关系变动来转移责任财产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倪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诉讼中转移财产致生效裁判无法履行可定罪追责
【基本案情】
2022年6月,执行法院立案受理原告高某与被告倪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向倪某送达传票通知其到庭应诉,倪某在明知其被起诉的情况下,将其单独所有的不动产转移登记至配偶名下。2022年7月,法院就上述案件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倪某须分期支付高某18万元。其后,倪某与配偶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自愿放弃上述不动产所有权。因倪某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付款义务,高某申请执行,但因倪某已将不动产转移,该案未能执行到位。倪某归案后认罪认罚,并履行部分执行义务。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执行法院依法审理,以倪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典型意义】
根据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两高”《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在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导致生效裁判执行不能的也可构成拒执犯罪。本案中倪某在明知其已被起诉的情况下,仍着手转移财产,调解协议达成后又通过签订离婚协议对转移财产的情况加以固定,以达到其减少责任财产范围、规避执行的目的,从而导致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法院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有力了打击了诉讼中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织密了惩治拒执犯罪法网,也具有较好的警示意义。(来源于2026年3月27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25年度全市政法机关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问题1:为了躲债假离婚把房子给女方行得通吗?
答:行不通,这属于恶意转移财产,不仅无效,还可能构成拒执罪。
问题2:前夫在离婚协议里放弃房产,债权人怎么办?
答:债权人可以起诉撤销该行为,或直接提起拒执罪刑事自诉。
问题3:离婚析产能对抗法院执行吗?
答:不能,如果是为了逃避债务而进行的恶意析产,法院不予认可。
问题4:一方欠债法院能执行夫妻共有房产吗?
答:可以,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的份额。
问题5:拒执罪是公诉还是自诉?
答:既有公诉也有自诉,如果公安不立案,申请人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问题6:转移财产逃避执行会被拘留吗?
答:会,轻则司法拘留,重则构成犯罪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