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施工过程中,雇工受伤如何起诉维权?
编者按:
农村自建房施工工人受伤,先锁定实际雇主,再查房主有无选任过错。雇主一般赔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低层自建房包给无资质包工队,房主通常不担选任过错。留好派工工资现场医疗鉴定证据,向雇主和有过错房主依法主张。陈某权诉沈某香、周某章、第三人陈某兴劳务合同纠纷案
——农村自建房建设中雇主的认定
关键词 民事 劳务合同 雇主认定 实质性构成 农民自建房 选任过错
基本案情
原告陈某权诉称:周某章系奉贤区奉城镇洪庙社区协新村x号住房的房主。2009年10月,周某章在未取得任何行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翻建住房,并发包给沈某香承包施工。沈某香雇佣陈某权等人为其工作。2009年10月4日下午,陈某权站立的脚手架钢管断裂,陈某权跌落造成右踝开放粉碎性骨折。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判令沈某香、周某章共同赔偿陈某权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合计19万余元。
被告沈某香辩称,其没有雇佣陈某权,系第三人陈某兴雇佣陈某权。
被告周某章辩称,其修房子合法,工程以双包形式发包给陈某兴和沈某香。该工程双包后,钱由陈某兴进行结算。陈某权系持残疾证的残疾人,目前受伤是老伤引起还是本次受伤引发需要调查。
第三人陈某兴辩称,工人是按照沈某香要求寻找。陈某兴没有参与工程承包,仅为沈某香管理、派工,其他工人的工资系陈某兴代理沈某香发放。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9月15日,周某章与其他两位案外人共计三人作为甲方与沈某香签订《修房协议书》,其中甲方为周某章等三人,乙方为“沈某香、陈某兴”。该协议主要约定:甲方以双包方式让乙方承包修房的工程。甲方三人与沈某香在协议上签名确认,陈某兴并未签名。嗣后,陈某权、陈某兴、陈某明等人参与修房工程,由陈某兴负责安排工作,发放工资。10月4日下午,陈某权在工作时,因脚手架钢管断裂,从高处坠下,致受伤。经司法鉴定,陈某权因高处坠落致右胫腓骨远端开放性骨折,评定十级伤残等。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15日作出(2011)奉民一(民)初字第1898号民事判决:一、被告沈某香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182621.67元。二、驳回原告陈某权其余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理由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雇主的确定及责任承担。
第一,本案陈某权的雇主是沈某香还是陈某兴。表面上,陈某权等受陈某兴邀请提供劳务,在工作过程中,听从陈某兴安排,并由陈某兴发放工资。然而,庭审中,陈某兴及沈某香一致确认之前陈某兴一直作为沈某香雇佣的管理人员,帮助沈某香管理工程、工人。沈某香虽辩称,此次承包的工程由陈某兴作为承包人身份,而非其工程管理人员,陈某权也由陈某兴雇佣,为陈某兴工作。但是,陈某兴并未在《修房协议书》上以承包人身份签字,而且沈某香、周某章均确认,在陈某兴向周某章领取钱款时,需经沈某香同意确认,沈某香亦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陈某兴系陈某权的雇主。因此,法院认定系沈某香承包了本案修房工程,且陈某权为其提供劳务并领取工资,沈某香系陈某权的雇主。
第二,周某章作为发包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因周某章修建的系农村二层以下房屋,并无证据证明周某章在发包过程中存在选任过错。周某章辩称,因陈某权自身存在残疾,故不应对案涉鉴定意见予以采信。法院认为,案涉鉴定结论系参照陈某权本次受伤入院治疗情况及实际恢复情况所作结论,且周某章亦未提供陈某权自身残疾影响了鉴定结论的相关证据,故对该辩解不予采信。
最后,法院依法认定本案沈某香系陈某权的雇主并判决沈某香赔偿陈某权损失18万余元。
裁判要旨
1.判断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应当从如下实质要件进行考察:一是要看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二是要看是否存在隶属关系即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三是要看雇员是否为雇主或其委托的人所选任。
2.农村自建房工程中,房主与承包人系承揽关系。根据《建筑法》《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自建低层住宅不需要建筑从业资质,该房主将工程交给没有取得资质的包工队承建的,通常不宜认定存在选任过错。
关联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2条(本案适用的是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5条)
一审: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2011)奉民一(民)初字第1898号民事判决(2011年12月15日)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编号2024-07-2-139-001)
专家评析
————知法善用、保护权益————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先确定告谁
把包工头、现场管理人、房主三方的角色分开。看谁叫你干活、谁排班、谁发工资、谁收工程款。承包协议、修房协议、结算单、微信聊天、转账记录都收好,先确定直接雇主,再判断房主有没有选任过错。
证据尽早固定
受伤现场、断裂脚手架、工地全景、安全防护情况,能拍就拍,能录像就录像。病历、诊断证明、住院清单、医疗费票据、交通费票据按时间装袋。工友证言要留下姓名电话,最好写书面证言并录视频。微信和短信别删,保留原始手机。
工资用工证据
工资现金发放的,找工友互相印证,记清发放人、发放地点、金额和时间。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图要带账号和实名信息。派工单、考勤本、工具领用记录、出入工地记录,都能证明谁在管理。若包工头说管理人是另一人,就用这些证据反驳。
鉴定和损失清单
治疗稳定后做伤残、误工、护理、营养期鉴定。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分项列表,每项对应证据。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纳税记录能证明误工损失。农村无固定收入的,按当地标准或相近行业收入计算。
协商和起诉
先发书面赔偿清单,限定时间答复,保留快递或签收凭证。协商不成,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起诉状写清事实、责任主体、赔偿项目和金额。房主有过错就列共同被告,没有明显过错可只告雇主,避免主体混乱。
开庭准备
围绕雇佣关系、管理关系、工资发放、受伤经过、损失数额准备证据目录。每个证据写证明目的。对方提旧伤、自身疾病、操作不当,要拿病历和鉴定意见回应。必要时申请证人出庭。调解时算清底线,别漏后续治疗费和伤残赔偿。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农村自建房工人受伤该找谁赔?
答:先找直接雇佣你的人。谁安排工作、谁发工资、谁在现场指挥,通常谁就是雇主。房主把工程包给包工头,一般属于承揽关系,只有房主在选人、指示、提供工具场地等方面有过错,才可能承担相应责任。低层自建房通常不要求承包人必须有建筑资质,所以不能仅因包工头没资质就让房主赔。
问题2:包工头不承认雇佣关系怎么办?
答:别只靠口头争执,要把证据摆出来。微信派工、电话录音、工资转账、工友证言、现场照片、工具归属、结算记录都能证明谁在用工。若包工头说另有管理人,就看这个管理人有没有在承包协议上签字、能不能自己定工资和工程款。法院会看实质管理关系,不只看谁嘴上说雇人。
问题3:房主选任过错怎么认定?
答:房主把低层自建房发包给包工队,法律上通常不要求包工队有建筑资质。除非房主明知对方没经验、没安全条件仍强令施工,或者提供的场地、材料、设备存在明显危险,又或者直接指挥危险作业,才可能被认定有过错。普通农村两层以下住房,房主一般不会仅因发包就被判赔。
问题4:劳务受伤可以要哪些赔偿?
答:常见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也可主张。每项都要票据、病历、鉴定意见或收入证明支撑。伤残等级越高,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通常越高。具体金额按当地标准和责任比例计算。
问题5:没有书面合同怎么维权?
答:书面合同不是唯一证据。工资转账、微信聊天、工友证言、考勤派工记录、现场视频、医院记录里对受伤经过的描述,都能拼出用工事实。起诉时把包工头列为被告,房主是否列共同被告,看他有无选任过错。证据越早固定越好,工友一旦离开就难找。
问题6:对伤残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答:先看鉴定是否依据本次入院治疗和恢复情况作出。若对方仅凭你以前有残疾就否定鉴定,可以要求其提供医学依据。你方要保存好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复查片子、诊断证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鉴定人出庭或申请重新鉴定,但要有合理理由,不能只凭不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