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自建房施工摔伤,房主包工头责任如何认定?
编者按:
农村自建房施工摔伤,房主和包工头责任不同。三层半房屋需有资质人员承建,房主选任无资质包工头有过错要赔;包工头未提供安全条件担主责;工人长期从事建筑未尽安全注意义务也自担部分。赔偿按过错比例算,总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农村自建房出事故,工人、包工头、房主如何划分责任?
回归乡下自建小院是不少人的梦想
但找包工头和工人施工时
尤其要注意安全
近日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
就审结了一起农村自建房施工引起的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邱某拟建设三层半房屋,便与包工头郭某达成口头协议,由郭某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负责承建该房屋。郭某遂联系汤某,并让其召集大小工人为该工程砌砖,由郭某提供吊机、架板等劳动用具。
2023年7月5日,汤某在三楼内架板上砌砖时,因疏忽大意从楼内架板上摔至屋墙外地面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5.21万元。经鉴定,汤某因右膝部(关节)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郭某向汤某预先支付了3.9万元。因后续赔偿事宜协商无果,汤某将包工头郭某、房主邱某一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类损失20余万元。
法院判决
桂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本案中房主邱某与郭某达成口头协议,由郭某自行提供相关工具为其建设一栋三层半高房屋,完成工作任务后向邱某交付工作成果,房主邱某并不进行指示、管理,故邱某与郭某之间构成承揽合同关系。郭某承揽房屋建设的工作任务后,找到原告汤某为该房屋砌砖,汤某主要以提供劳力为工作内容,且接受郭某的指示进行工作,故汤某与郭某双方之间形成劳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除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建筑法的规定以外,其余建设活动均应按照法律规定取得相关资质。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是指两层以下住宅,房主邱某在农村建设三层半高的楼房,不属于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规定,需要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建设。被告郭某系自然人并无相关建设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房主邱某将其房屋建设交由被告郭某建设,存在选任过失,应承担选任过错责任。
被告郭某雇请原告汤某为其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原告汤某在履行劳务的过程中受伤,其与被告郭某之间应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责任。原告汤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长期从事建筑行业,其对相关风险较为清楚,在工作时应对自身安全高度注意,汤某在砌砖的过程中未尽到注意义务,忽视大意导致自己从三楼摔下进而受伤,其本人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告郭某未提供相应的安全保护条件,亦存在过错,故法院根据全案证据,认定原告汤某自行承担30%的责任,被告郭某承担60%的责任,被告邱某承担10%的责任。
经核算,汤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3.73万元。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郭某赔偿汤某10.33万元,被告邱某赔偿原告汤某2.37万元。
法官说法
农村自建房屋时,自建房房主应审慎对包工主体有无建造资质进行审查,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对施工环境安全等尽到相应的监督和提示义务。而包工头和施工人也应强化安保注意义务,并做好安全措施,就权利、义务及责任等进行书面约定,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第一款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来源:桂阳县人民法院、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
专家评析
————知法善用、保护权益————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先拍现场再救人留证
出事先打120救人,同时让家人拍房顶、架板、坠落位置、吊机、安全帽、安全绳、防护栏和周边环境。照片视频要带时间,原始文件别删。
把三方关系理清楚
找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口头约定的证人,写清房主和包工头怎么谈的,包工不包料还是包工包料,包工头怎么叫工人,工资按天还是按件,工具谁提供。
固定安全防护情况
问现场工友,包工头有没有发安全帽、安全绳,有没有要求系挂,有没有现场制止危险动作。有发放记录、群通知、照片最好,没有就找证人作证。
收齐医疗和损失票据
保留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用药清单、护理费票据、交通费票据、误工证明、工资流水。要做伤残鉴定,等伤情稳定后尽快申请。
做一份证据清单
按关系证据、安全过错证据、损失证据、身份证据分组,每组写证明目的、页码、原件在哪。清单清楚,谈判和开庭都省力。
先协商再起诉
把总损失算出来,按责任比例找包工头和房主谈。谈不拢就起诉,把两人都列为被告,让法院判各自比例。注意诉讼时效三年,别拖太久。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农村自建房工人摔伤,房主和包工头谁赔得多?
答:一般包工头作为直接雇主,对现场安全、工具防护、人员管理负主要责任,赔得更多。房主如果包工不包料、不现场指挥,通常算承揽关系,不直接赔。但三层以上农村自建房需要资质,房主找了没资质的包工头,就有选任过失,法院可能判房主承担一到两成。工人自己没注意安全,也会自担一部分。
问题2:包工不包料,房主还要承担选任过失吗?
答:包工不包料不代表房主一定没事。关键看房子几层、包工头有没有资质、房主有没有审查。两层以下农民自建低层住宅通常不要求建筑资质;三层半就不一样,需要由有资质的人承建。房主把工程交给自然人包工头,法院常认定选任有过失,判房主承担相应比例赔偿。
问题3:工人自己疏忽摔伤,为什么还要自担三成?
答:工人是成年人,长期干建筑,对架板、高空、防护风险比普通人清楚。如果自己没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比如疏忽大意踩空、不检查架板、不系安全绳,法院会认为自身有过错,按民法典规定减轻包工头责任。自担比例看具体证据,常见两到三成,严重的可能更高。
问题4:包工头说没赚多少钱,能不能少赔?
答:赔多少不看包工头赚多少,看各方过错和工人损失。包工头雇人干活、提供吊机架板、安排施工,就有安全保障义务。没提供安全保护条件、没现场提醒制止,过错明显,要按比例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赚得少不是免责理由,但会影响实际执行能力。
问题5:农村建房工人受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答:常见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构成伤残的,要做伤残等级鉴定,十级和九级赔偿差不少。家属要保留所有票据、诊断证明、病历、鉴定意见,按责任比例向包工头和房主主张。
问题6:房主和包工头互相推责,工人怎么起诉?
答:可以把包工头和房主一起告,让法院分清承揽、劳务和选任过错。起诉时写清两人身份、施工关系、受伤经过、损失明细。包工头一般主责,房主有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诉前把微信、转账、证人、现场照片固定好,必要时申请法院调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