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房顶坠亡,自担六成责任冤不冤?
编者按:
房顶施工坠亡,工人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法院可能判自担主要责任;工头未尽安全管理义务要赔,房主包工包料无选任过错通常不担责。家属维权要分清劳务、承揽、合伙关系,按过错比例索赔。工人房顶施工意外坠亡被判自担六成责任 法院: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登高作业存在重大过错
工人在修缮农村自建房时意外坠亡,赔偿责任如何划分?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认定坠亡工人作为熟练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进行登高作业,存在重大过错,自担六成责任;工头未尽安全管理和现场制止义务,承担四成赔偿责任;房主无过错不担责。
工头张某承揽了胡某家的屋顶翻新工程。双方约定,由张某自行采购材料、招募工人、安排现场施工,胡某仅负责验收成果和支付总报酬。随后,张某雇佣了李某和郭某进行施工,按日结算工资,张某提供施工工具、安全防护用品并安排每日具体施工内容。
2026年4月的一天,李某在胡某家房顶施工时,不慎从房顶坠落,事发时未佩戴安全帽、安全绳。张某发现后拨打120将其送至医院,李某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事发时,胡某不在现场。
此后,李某家属将张某、胡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丧葬费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266万余元。
庭审中,房主胡某辩称,自己和李某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不承担责任。工头张某则辩称,自己和李某是老乡,二人平时从事房顶翻新工作,二人系工友互助、松散搭伙,属于合伙关系。
平谷法院经审理认为,房主胡某以包工包料方式将工程交由张某施工,自己不参与人员管理、施工指挥,双方成立承揽合同关系。胡某无定作、指示、选任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张某承接工程后招募人员务工、按天计发工资、管控现场施工,其与李某属于个人劳务关系,并非风险共担的合伙关系。对李某死亡,双方均存在过错,张某未尽安全管理、现场制止义务,存在过错;李某作为熟练施工人员,未佩戴防护装备登高作业,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法院结合双方过错情况,酌定张某承担40%的责任,李某自担60%的责任。最终判决张某支付李某家属死亡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06万余元。该案判决已生效。
庭后,本案主审法官表示,工头张某辩称其与李某是合伙关系,法律意义上的合伙,必须具备共同事业目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核心要件,双方需有共同经营、盈亏分担的合意。本案中,李某按日领取劳务报酬,不参与工程利润分配、不承担工程亏损风险,施工、考勤均由带队人员管控,完全符合个人劳务特征,不构成合伙关系,张某不能以“工友搭伙”为由免除自身用工安全责任。
法官表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张某作为用工组织者,虽配备安全帽、安全绳等防护设备,但疏于现场监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李某系长期从事屋顶翻新的专业人员,熟知高空作业风险与安全规范,在现场有防护装备的情况下仍不佩戴,漠视自身安全,存在重大过错,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
法官提醒,对施工组织者而言,组织工友临时务工,应当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安全防护保障义务,为施工人员提供安全帽、安全绳等防护设备,并在现场监督工人安全施工。如务工人员仅领取固定劳动报酬、不存在盈亏共担约定,不得主张构成合伙关系以规避用工安全管理责任。对作业工人而言,高空作业时,自身负有首要安全审慎义务,不能完全依赖他人监管,不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引发伤亡事故的,自身应当承担主要过错。对房主而言,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整体发包工程的,应当审慎审查施工人员从业能力,避免因此承担相应责任。(来源:法治日报 )
专家评析
————知法善用、保护权益————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先稳住现场证据
马上拍现场照片和视频,拍房顶、坠落位置、有没有安全绳安全帽、防护栏、施工工具。保留微信聊天、通话录音、工资转账、考勤记录,别让工头删群。
查清三方关系
把房主和工头怎么谈的、包工包料还是点工、工头怎么招人、工资按天还是按件、谁提供工具和防护用品,全部整理成时间线。关系不同,责任完全不同。
固定安全防护情况
找现场工人作证,问清楚当天有没有发安全帽、安全绳,工头有没有要求佩戴、有没有现场制止。如果工头说发了但工人不戴,要有发放记录、照片或证人。
收集赔偿计算证据
准备死亡证明、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收入流水、纳税记录、丧葬费票据、交通费票据。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都要靠这些材料算。
做证据清单
按关系证据、安全过错证据、赔偿证据、对方身份证据分组,每组写清楚证明目的、页码、原件在哪。清单做得清楚,谈判和开庭都占优势。
先谈后诉留余地
可以先找工头、房主协商,但别急着签一次性了结协议。把法定赔偿总额算出来,再按责任比例谈。谈不拢就及时起诉,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相关记录。
注意诉讼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三年,从知道权利受损和责任人那天算。但越早行动越好,证据不容易丢,证人也记得清。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工人房顶施工坠亡,责任到底怎么划分?
答:先看工人和工头是劳务还是合伙。工人按天拿工资、不承担亏损,一般算个人劳务。工头有安全管理义务,工人自己也有安全注意义务。没戴安全帽、没系安全绳登高,法院常认定工人有重大过错,可能自担主要责任,工头按过错承担相应赔偿,房主有过错才担责。
问题2:房顶施工坠亡,工人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会自担六成吗?
答:不一定每个案子都正好六成,但这是很重的过错。熟练工人知道高空作业风险,现场有防护装备却不用,法院会认为他漠视自身安全,大幅减轻工头责任。具体比例看工头有没有现场制止、有没有提供装备、有没有安全交底,综合判断。
问题3:工头赔偿比例合理吗,工头能不能说是合伙关系?
答:合伙不是嘴上说说。法律上的合伙要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如果工人只按天领工资,不参与利润分配,不承担亏损,施工考勤还归工头管,一般不会认定合伙。工头不能拿“工友搭伙”当挡箭牌,该尽的安全管理义务还得尽。
问题4:房主把屋顶翻新包出去,出了事房主不担责吗?
答:房主包工包料整体发包,不指挥现场、不管理工人,通常成立承揽关系。承揽关系下房主一般不用赔,但如果房主选人有过错,比如明知工头没经验、没安全条件还发包,或者瞎指挥,就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没有这些过错,房主不担责很常见。
问题5:家属索赔死亡赔偿金,金额大概怎么算?
答:死亡赔偿金是大头,按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赔偿年限,年龄越大年限越短。再加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总额算出来后,还要乘工头的责任比例。比如总额两百万,工头四成,就是八十万左右,具体以证据和法院认定为准。
问题6:高空作业出事故,家属应该告谁?
答:可以把工头、房主一起告,让法院分清关系。工头通常是直接用工方,责任最重;房主有没有选任、指示过错,由法院判断。如果工头说合伙,家属要拿工资记录、聊天记录、考勤安排来反驳。别只私了,先算清法定赔偿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