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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后诉请返还承包土地,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法律保护权益,却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近日,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原告阳某在信访18年后选择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村民小组退还其家庭承包地1 08亩。法院立案审查后认为,原告... -
违法建筑不应赔偿,但建筑材料应赔偿
被拆除房屋已被案涉处罚决定认定为违法建筑,且郑某未对该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故被拆除房屋不属于合法权益范畴,不应赔偿,但拆除后能够分割、可再次利用的建筑材料仍属于合法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
违法拆除未经法定程序认定为违法的房屋应当按市场价值予以赔偿
推定未经有权机关认定的房屋为合法并按照合法建筑的标准予以赔偿,体现了司法对产权的保护精神和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的惩罚。在确定赔偿标准时不应使权利人获得的行政赔偿低于因依法拆迁所应得到的补偿,即不应低于赔偿时该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 -
历史遗留违法私房产权有争议,如何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权利人
案涉房屋在《龙岗区城市更新拆除范围内无产权登记记录的土地房屋权利人申报认定核查表》中载明的权利人为某A,某A亦提供了其作为权利人的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资料报送回执及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补缴通知,并对案涉房屋产权来源进行了说明。且根据本院二审查明的情况,生... -
对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进行评估,应当如何选择评估时点进行补偿?
房屋作为一种特殊的财物价格波动较大,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房屋损失赔偿时点的确定,应当选择最能弥补当事人损失的时点。在房屋价格增长较快的情况下,以违法行政行为发生时为准,无法弥补当事人的损失。以法院委托评估时为准,更加符合公平合理的补偿... -
违法建筑被拆除之后,建筑材料价值应否赔?
拆违领域实践中,违法建筑遭强制拆除的情形并不少见,同时,对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必然导致部分建筑材料的毁损甚至灭失。根据司法实践的相关裁判观点,建筑材料损失能否主张仍需区分情况确定。那么,违建被拆除后,建筑材料的价值是否予以赔偿? -
政府未组织有关部门对无证房屋进行认定,直接不予补偿决定属认定事实不清应撤销
樟树市政府未提交有关部门对文菊花涉案房屋未经登记的建筑面积进行认定、处理的证据,其在征收补偿决定认定文菊花的涉案房屋未批违法建筑面积为602 68平方米,不予补偿,不符合上述规定。 -
外嫁女未取得承包地,有权要求土地补偿费
本案中,某A系征地前家庭联产承包成员,对案涉被征收的2 9亩承包地具有土地使用权。在长兴岛管委会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某A案涉承包地在征收前已因其外嫁被收回或某A已在新居住地另行取得承包地的情况下,某A有权要求长兴岛管委会履行给付其土地补偿费的补偿... -
对“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的理解
所谓“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是指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判断、准确认定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是否属于违法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