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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设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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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06 18:27:05   查看:

委托设计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乙方(执行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进行产品设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之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产品设计。

  2、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每年(合同开始的时间到下一年对应时间为一年)提供不少于     个产品设计项目。

  3、乙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只为甲方提供产品设计服务,无论设计方案是否被甲方采用,乙方不得将相关信息提供、透漏给任何第三方。

  二、合同有效期限

  1、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自   年   月  日。

  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

  3、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前    月通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但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回。

  三、委托设计费用

  1、每个设计项目费用为:人民币      元(¥   .00),在乙方交付设计成果经甲方确认后支付。

  2、甲方每月固定支付乙方设计费用    元(¥   .00),每个设计项目成果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该项目的设计费用(从中扣除按月已支付的费用)。

  3、甲方保证乙方按要求完成第一条确定的设计项目数量后,乙方每年的收入不低于      元(¥   .00),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提供足够的设计项目,甲方保证乙方收入不低于前述金额。

  四、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    日前预先支付固定设计费用,在设计成果经甲方确认后    日内,甲方支付该项目的剩余设计费用。

  2、设计费用采用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①现金支付,乙方接甲方通知后到甲方领取;

  ②转账支付,甲方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款项,乙方收款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四、设计时间及主要内容

  1、乙方在收到甲方设计任务后在      个工作日完成设计方案交甲方审核;

  2、乙方根据甲方意见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成果交甲方确认,甲方确认后的设计成果为最终合格的设计成果。

  3、设计成果经甲方确认后,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全部设计成果资料,包括设计图(含电子文件)、数据资料等。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保证设计成果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包括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如有侵权等行为,相关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即使甲方确认乙方的设计成果也不能免除乙方的责任。如甲方先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2、设计成果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拥有该设计项目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等权利;

  六、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的设计更符合甲方需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设计方案、设计成果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需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成果及相关资料。

  3、有责任保护设计方案、成果的保密性。

  4、不得在为甲方提供设计服务期间同时为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设计服务。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完成足够设计成果或乙方有其它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费用(扣除已交付的合格设计项目费用);

  2、乙方迟延交付方案、设计成果的,每迟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3、乙方同时为第三人提供设计服务的或将为甲方设计的方案、成果提供、透漏给第三方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4、因乙方提前终止或导致本合同解除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九、通知

  1、本合同项下之一切通知或其他函件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前述通知或其他函件在按本合同所列地址发出后即视为送达。

      2、一方变更地址的需书面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按原地址发出即视为送达。

  十、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行本合同如产生纠纷,双方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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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设工程律师

邓杰律师

深圳建设工程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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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现(或曾)兼任深圳市某区建筑工务署公职律师、建设工程定标专家、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在建筑工务、政府采购等城建部门工作多年,颇为熟悉房地产(商品房预售纠纷、二手房买卖纠纷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纠纷、工程发承包纠纷、总包分包纠纷、竣工验收纠纷、造价结算纠纷、工程质量纠纷、工期索赔纠纷、工程保修纠纷等)、旧改、城市更新、棚改、征地拆迁、征收补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物业管理和强制执行等领域法律实务,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各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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