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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质量问题和管理不善导致外墙脱落砸死路人,开发商与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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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17 14:40:36   查看:
编者按:房地产公司所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而物业公司怠于履行管理职责,共同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物业公司与房地产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某物业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连带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

因质量问题和管理不善导致外墙脱落砸死路人,开发商与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外墙脱落砸死卖气球的商贩,开发商与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李某近亲属诉某物业公司、某房地产公司高空坠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2年11月,李某在某商铺门口售卖气球,被正上方高空坠落的水泥块砸中头部受伤,随即被送至医院治疗,两天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经现场勘查查明,涉案小区南面外墙墙面水泥石块脱落,砸中受害人李某头部,致李某死亡。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小区外墙水泥块脱落一方面是因外装饰层厚度超厚且未采取加强措施;另一方面是受季节、日夜温差以及装饰层上表面打孔影响,导致悬挑板外侧的装饰层开裂和空鼓,受雨水侵蚀后,外装饰层与悬挑板结构层之间的界面粘结力不断降低,最终外装饰层在自重作用下发生脱落。李某近亲属将某物业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商)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裁判要旨

  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服务管理者对建筑物共有部分有审慎管理义务,有义务对建筑进行检查、维修、养护等。某物业公司作为案涉建筑的管理人,未提供证据证实自己尽到了检查、维修、养护等义务,未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推定其对李某的死亡存在过错,应承担该建筑物件脱落、坠落损害的侵权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规定,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本案案涉建筑物外装饰层部位存在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的质量问题,某房地产公司作为建设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房地产公司所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而物业公司怠于履行管理职责,共同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物业公司与房地产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某物业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连带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判决后,两公司均未提起上诉,双方息诉服判。

  典型意义

  近年来,随着高层小区逐渐老化,一些外墙面年久失修,造成外墙、玻璃幕墙脱落砸人砸车事故也越来越多,对老百姓“头顶上的安全”造成了直接威胁。另外,“头顶上的威胁”并不只源自不文明地“随手一扔”,一个违规搭建的广告牌,一面疏于保养的外墙,甚至是一块松动的玻璃,每一个看似无关紧要的“无心之失”,都可能酿成悲剧。通过本案的裁判,提醒公众警惕高空坠物之害,房地产开发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对楼宇的日常检查与维护,提升人们的安全认识水平。(来源于湖南高院发布民生司法保障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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